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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温真空带式干燥设备其它要求

浏览次数:9822012/02/26  
  1. 低温真空带式干燥设备其它要求:
  2. 车间总体高度为24米,高度四层均分。
  3. 以上设备按医药级设计制作。
  4. 洁净区设备管线连接均采用快开方式对接,需提供相关管口尺寸。
  5. 要求物料干燥、输送、粉碎、包装过程中无滞留,不可拆卸配置需有CIP在线清洗功能。
  6. 设备系统需有清空、状态控制、观察、异常情况处理功能。
  7. 成套设备供应商不能自己全套生产的,请选择质好价优的厂配套供货。
  8. 供应商推荐的设备(或散装材料)应满足设计要求,为了能对推荐的设备(或散装材料)有准确详细的了解,供应商应以足够的详细资料数据加以说明。
  9. 各类设备均需配送2年配件。
  10. 供应商需提供验证所需文件,并协助完成DQ、IQ、OQ。
  11. 技术文件需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2. 设备技术说明(工作原理、操作规程、流程图、P&ID图、安装图等)。
  13. 设备各单元配置、性能参数(包括设备尺寸、重量、电机功率、噪声)、基础 、安装图纸等
  14. FAT(工厂现场)和SAT(安装现场)验收测试计划。
  15. 设备主辅件详细清单、品牌。
  16. 设备性能检测仪器。
  17. 应提供的各项竣工资料,包括过程监造记录等。
  18. 售后、维护、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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