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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燥流化床技术要求

浏览次数:7042012/12/20  

干燥流化床技术要求

 

1、数量:振动流化床(含冷却段)一台,包括进风管道、旋风分离器前的排风管道;

2、拟购规格:0.6*7.5;

3、干燥能力:≥500Kg/h;

4、材质:304不锈钢结构(除电机、振动块及软连接外);

5、结构:采用全封闭式的结构,有效地防止物料与空气的交叉污染;

6、保温:采用硅酸铝对整机进行保温,包括顶盖;

7、干燥能力:经干燥后鸡精的水分含量1.5-3.0%;

8、工作时,进风温度控制在115℃±10℃、出风温度控制在70℃±3℃;

9、流化床内物料满铺均匀、沿水平方向向前连续运动顺畅无堆料;

10、带不锈钢电控柜,对鼓风机、引风机、造粒机、温度控制、流化床、振动筛进行控制;

11、电气元件与线径匹配、线孔处设锁紧头、布线规范、永久性线号,零地线分开布置,配电柜按钮标示齐全规范;

12、配不锈钢设备铭牌,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包括使用说明书、图纸、设备合格证、装箱单、配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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