粘稠中药浸膏喷雾干燥机URS150公斤/小时
设备要求
需求编号 | 要求 | 必需/期望 |
| 蒸发量:150公斤/小时 | Y |
| 物料名称:中药浸膏(粘稠);初水分:70~85%,终水分: ≤4%; | Y |
| 雾化方式:离心式雾化(变频调速) 雾滴与热空气接触方式:并流式 热源和加热方式:蒸汽+电加热 进风温度: 180~230℃可调 出风温度:≤90℃可调排风 出料方式:二级旋风除尘器+水沫除尘器(配集中收料装置) 成粉粒度:80-120目 料液供给方式:输液泵(莫诺泵)无极调速 | Y |
| 出料温度≤40℃,物料回收率大于97%。 | Y |
| 冷冻除湿冷风冷却收料(无冷冻水)。气力输送,集中收料。 | Y |
| 塔壁回转吹扫装置单独报价。等物料做试验后再确定是否配置该装置。 | Y |
| 设计塔内照明装置及观察清洗门和人孔,方便员工观察及客户参观。 | Y |
| 管道采用快装式设计,方便设备的组装拆卸和清洗。 | Y |
| 进风要求达到新版GMP要求D级洁净级别。 | Y |
| 生产过程不得出现挂壁、翻顶、软化、熔融甚至焦化现象,适应多产品的干燥。 | Y |
| 喷塔内筒采用3mm厚304镜面板,塔体保温,设备外表面温度<50℃,保温皮采用1.5mm厚304板,焊缝满焊抛光。设备接触物料的内表面采用镜面抛光处理(Ra≤0.8μm),外表面抛光处理。 | Y |
| 进风温度可调控,温度调节精度±2℃。 | Y |
| 与物料接触的传动件采用良好密封或采用可靠的防漏滴装置,杜绝水、油等污染药物。 | Y |
| 雾化器能根据不同的物料特性进行喷雾调节,在充分保证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确保物料喷雾直径小于塔体直径。 | Y |
| 为保护物料,防止物料高温软化和色泽加深,塔壁采用冷壁风技术,设置冷风夹套,并将预热进行回收利用。 | Y |
| 进料系统:配备加料不锈钢加料泵,外壳采用不锈钢全防护 | Y |
| 出料系统:
2、出料口配星形出料阀,防爆电机。 | Y |
| 送风系统: 1、与物料接触的风系统(包括送风机及送风管道、加热器等)均采用304不锈钢材质。 2、送风电机采用4级防爆电机。 3、配G4初效、H13高效过滤器,滤框材质304不锈钢。 4、配现场指示的Dwyer指针式差压表检测过滤器前后差压。 5、高效采用耐高温高效。 6、高效过滤器前后预留PAO检漏口,方便对高效过滤器进行PAO完整性测试。 7、高效过滤器安装完毕后须做完整性测试,并出具合格报告。 | Y |
| 排风系统:
5、水沫除尘器的水采用循环利用。 | Y |
| 物料管道采用快开连接,拆卸方便。 | Y |
| 加热器:
电加热器的接线盒应远离加热器,避免动力电缆受热损坏。电缆的接线盒到加热器的接线端子采用耐高温导线连接。 | Y |
| 保温:
2、其保温层厚度应满足设备外表温度<50℃。 | Y |
| 在合适的部位配气动振打装置 | Y |
| 在设备的设计中,综合考虑热量回收等节能技术的应用。 | Y |
| 设备现场的风机及电机、接线盒、传感器等均采用防爆产品,防爆等级不低于dⅡBT4。 | Y |
厂房设施及公用系统的要求
需求编号 | 要求 | 必需/期望 |
| 提供设备详细所需动力系统和厂房设施配套要求,完成平面布置图,安装施工图设计。 | Y |
| 安装方式:辅机不安装在洁净区内,主机进料口与收粉口必须满足GMP要求。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保证机组能安装在一层高7米,二层高5米的层高内。 | Y |
电器要求
需求编号 | 要求 | 必需/期望 |
| 设备现场的风机及电机、接线盒、传感器等均采用防爆产品,防爆等级不低于dⅡBT4。 | Y |
| 控制系统采用西门子PLC系统,配10吋彩色触摸屏。变频器采用台达的产品,电器开关、接触器等采用西门子或其他同档次的国际知名品牌的产品。采用自动手动两套控制系统,在自控系统出现故障时可切换为手动控制,以免对生产造成损失。 | Y |
| 控制系统可储存并自动执行产品工艺控制参数(进风温度、出风温度、出料温度、塔体压力、清洗程序等);可分三级设置技术参数修改、检查和操作管理权限,可设定的用户数量最低不少于10个,高级别对低级别有全权控制的权力。 | Y |
| 温度控制采用PID控制,控温精度±2℃。 | Y |
| 蒸汽加热器采用德国宝帝(Burkert)的气动角座阀及电磁阀控制,电加热器采用国内知名品牌的可控硅进行控制。 | Y |
| 系统有热风温度、回风温度、出料温度、雾化器转速、喷塔压力等工艺参数的显示和报警功能,并能把工艺参数实时存储在PLC的存储器中,可通过USB输出端口导出打印。 | Y |
| 生产开始升温阶段用水进行调温,待温度稳定后自动切换到物料,物料喷完后再自动用水对管道及雾化器进行清洗。 | Y |
| 送风机及引风机自动联锁,有防止塔体由于负压太大造成抽瘪的保护措施。 | Y |
| 根据设备的实际情况采取合适的故障报警(比如油温、油压、等)手段,以防设备故障不能及时发现而造成损失。 | Y |
可靠性、适用性、维修性
需求编号 | 要求 | 必需/期望 |
|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是用上等材料制成,全新的未曾使用过。 | Y |
| 技术文件中应有按功能部件区分、针对每一部件所作的序号简明图册,以便于维护迅速辩识,且能与厂家沟通无碍。 | Y |
| 设备运行综合性能:设备配备良好的减振、传动、变速、冷却、润滑装置,在维修保养周期内,连续满负荷生产条件下,没有明显漏油和温升现象、没有明显的振动和噪声恶化现象,始终符合出厂验收标准。 | Y |
| 设备在使用、操作和维修等方面的结构设计须符合人机工程学原理。 | Y |
| 若雾化器重量超过50kg需配移动式防爆电动葫芦(黄河防爆产品),方便雾化器的吊装检修。 | Y |
QA要求
需求编号 | 要求 | 必需/期望 |
| 系统中所有部件选用材质,必须确保不脱落、不渗透、耐腐蚀、易清洁。 | Y |
| 设备接触物料部分均为304不锈钢,密封垫均为食品级硅橡胶,并提供有效的材质证明书。 | Y |
| 设备内外表面所有凹凸部件全部采用圆弧过渡,或采用不低于135度倒角过渡,确保无死角易清洁。 | Y |
| 雾化器主轴及其他传动部件采用可靠的密封装置,确保传动区与物料区和洁净室之间的密封效果,传动区的润滑油不污染物料区及洁净室。 | Y |
环境、健康、安全(EHS)的要求
需求编号 | 要求 | 必需/期望 |
| 设备外露的转动部分必须加304不锈钢防护罩。 | Y |
| 设备运转噪声不得大于75dB(A)。 | Y |
| 尾气排放应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的要求。 | Y |
| 设备设计制造满足相关设备安全设计规范。 | Y |
FAT要求
需求编号 | 要求 | 必需/期望 |
| 设备制造质量进度关键控制点,须通知用户到制造厂进行验收,确认后方可继续下一工序制造或组装。 | Y |
| 编写设备的FAT文件(设备工厂IQ/OQ)经用户确认后,负责实施。 | Y |
包装运输要求
需求编号 | 要求 | 必需/期望 |
| 包装满足运输和装卸要求,防潮湿、防磕碰、防振动,由于包装不良而造成的任何锈损,卖方承担全部损失和费用。 | Y |
| 设备系统到货清单必须详列每装箱内容物。 | Y |
文件资料要求
需求编号 | 要求 | 必需/期望 |
| 须提供文件清单,所有文件资料均须提供三份。 | Y |
| 须提供设备系统总装配图及外购件说明书、合格证。 | Y |
| 须提供设备系统操作保养手册或说明书、故障排除说明书。 | Y |
| 须提供初、中效材质证明书、效率证明书等资料。 | Y |
| 须提供风量、热量等计算书。 | Y |
| 须提供设备接触物料部分的材质证明材料(包括洁净送风系统、纯化水系统)。 | Y |
| 须提供设备系统附属配件清单,两年内易损件之建议清单。 | Y |
| 须提供需配套的电路控制线路图(电路之配线以符号标明于接线上以便核查)。 | Y |
| 须随机提供PLC程序备份。 | Y |
| 须协助用户编写确认文件(用户工厂DQ/IQ/OQ/PQ),并与用户共同完成验证确认。 | Y |
备品备件要求:
需求编号 | 要求 | 必需/期望 |
| 提供易损件清单 | Y |
| 配备检修工具1套 | Y |
安装调试要求
需求编号 | 要求 | 必需/期望 |
| 设备系统到货拆箱时供应商必须陪同现场人员进行拆箱,如供应商授权我方自行拆箱,拆箱后如发现设备系统及零配件有任何损坏、缺少,供应商应负全责不得推诿。 | Y |
| 设备系统到需方工厂后由需方负责搬运、吊装,安装期间供方派技术人员全程配合。 | Y |
| 供方负责把设备系统安全运至需方工厂的全部费用,供方负责对设备进行现场组装、调试,需方提供必要的支持。 | Y |
| 设备系统到货,我公司通知供应商来厂安装日期起,应在10个自然日内完成安装,试车完毕。 | Y |
| 试车零件更换等寄送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 Y |
| 供应商进厂施工需遵守我方施工规则施工。 | Y |
SAT要求
需求编号 | 要求 | 必需/期望 |
| 依原厂提供之设备系统性能条件逐一验收。 | Y |
| 依合约内容条件逐一验收。 | Y |
| 机器安装完成后供应商应有技术人员协同我方进行产品试生产,能够连续生产三批合格产品为验收合格标准。 | Y |
| 试车期限为两个月,如两个月内该设备始终无法完成连续三批合格产品时,供应商需无条件免费收回该机器,其运费.装箱费用由供应商负责、退回机器合同订立的全部款额。 | Y |
培训要求
需求编号 | 要求 | 必需/期望 |
| 需提供书面及电子版的设备原理、操作及维护培训资料。 | Y |
| 负责对需方技术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进行结构原理、性能、操作、维修、故障排除等基本知识的培训,使需方人员至一定熟练度,由双方人员认可,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 Y |
保修、维修服务要求
需求编号 | 要求 | 必需/期望 |
| 设备保修期自终验收合格后算起12个月,重复出现的故障(质量问题)保修期顺延。 | Y |
| 设备寿命周期内,供应商在接到用户维修服务通知后须在4小时内予以回复,需要到现场解决问题。在48小时内赶到现场。 | Y |
| 在质保期限内,所供货物在操作规程内出现任何问题, 乙方负责无偿维修或更换;质保期后, 乙方终生提供及时的维修、维护。 | Y |
其他要求
需求编号 | 要求 | 必需/期望 |
| 在供货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缺项,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乙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中技术规范对设备的性能保证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乙方负责补足,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 Y |
| 供应商在报价中需要将所有需要提供的辅助设施(如冷热水、电、蒸汽、压缩空气、支架等)列举清楚,若有列举不明之项目,发生费用则全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 Y |
| 供方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对设备的壁厚、风量、加热、制冷、除湿量等进行核算,保证满足工艺要求。 | Y |
| 本URS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作为到货验收的依据。 |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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