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采购的喷雾干燥系统应具备以下两种生产方式:
(1)高温加工方式:利用亚铵法制浆过程中产生的黑液或黄液,经过蒸发浓缩至固含量50%左右,直接进行喷雾干燥得到木质素干粉。
(2)低温加工方式:整个加工处理过程,温度控制在80℃以下,利用喷雾干燥设备直接将液体菌剂加工处理为菌剂干粉。
1.1.2 产品参数
1.1.2.1 高温喷雾干燥技术参数
(一)黑液技术参数
黑液 | 浓度 | 50% |
温度 | ≥90℃ | |
比重 | 1.30 | |
pH值 | 5.8左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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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度 | 100cp左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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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不溶物 | ≤1% |
(二)木质素干粉含水量:≤5%
木质素干粉产量:≥4吨/小时
1.1.2.2 低温喷雾干燥技术参数
(一)喷雾前技术参数
(1)有效活菌数:66亿/克
(2)固含量:40%
(3)温度:常温
(4)日处理量需:≥3.2吨/天(24小时)
(二)喷雾后技术要求
(1)菌粉有效活菌数:≥150亿/克
(2)损失率(喷雾死亡有效活菌总数/喷雾前物料有效活菌总数):≤5%
1.2 安装使用地点
江西南昌
2、喷雾干燥线技术原则及标准规范
2.1技术原则
2.1.1保证设备工艺具有先进的、可靠的技术,能够保证质量完好,满足我方要求,并且能满足长期稳定运行需要。
2.1.2设备过流部件材质为316L不锈钢。
2.1.3 生产线各设备不得漏料,或造成车间内有大量粉尘,工作环境达到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2.1.4 除尘系统粉尘排放量必须小于150mg/立方
2.1.5 采用先进控制方式,提高系统自动化程度,保证整个系统的稳定运行。
2.1.6 材料选择上保证适应实际运行条件的需要,考虑适当的腐蚀余量。
2.1.8整个生产系统提供合适数量的检修口、取样口,方便操作。
2.1.9 各执行单元均设有控制和安全装置,实现自动连续运转,低故障率,确保不合格率在最低范围之内。
2.1.10 系统具有故障显示功能,并有完善的故障保护及连锁停机功能,整个操作系统使用简单,功能完善,便于检修和维护;
2.1.11 该主体设备及其附属部件均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防腐刷漆。
2.3.12 材料寿命:该生产线的服务寿命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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