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山东将军烟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购置沸腾干燥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65万元,招标人为山东将军烟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购置爆珠沸腾干燥机,数量1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东将军烟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购置沸腾干燥机项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东将军烟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购置沸腾干燥机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弯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示内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跟查”的查询结果为准。4.投标人无违反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及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列入黑名单、经营异带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没标人自行查询,招标代理公司查询验证,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眠查、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起)的查询结果为准。5.
投示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6.
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名单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黄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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